——在北京神州学会演讲
作者 | 蔡孑民(蔡元培) 发表时间 | 1917-08 来源 | 《新青年》
兄弟于学问界未曾为系统的研究,在学会中本无可以表示之意见。惟既承学会诸君子责以讲演,则以无可如何中,择一于我国有研究价值问题为到会诸君一言,即以美育代宗教之说是也。
夫宗教之为物,在彼欧西各国已为过去问题。盖宗教之内容,现皆经学者以科学的研究解决之矣。吾人游历欧洲,虽见教堂棋布,一般人民亦多入堂礼拜,此则一种历史上之习惯。
譬如前清时代之袍褂,在民国本不适用,然因其存积甚多,毁之可惜,则定为乙种礼服而沿用之,未尝不可。又如祝寿、会葬之仪,在学理上了无价值,然戚友中既以请帖、讣闻相招,势能不循例参加,借通情愫。欧人之沿习宗教仪式,亦犹是耳。所可怪者,我中国既无欧人此种特别之习惯,乃以彼邦过去之事实作为新知,竟有多人提出讨论。
此则由于留学外国之学生,见彼国社会之进化,而误听教士之言,一切归功于宗教,遂欲以基督教劝导国人。而一部分之沿习旧思想者,则承前说而稍变之,以孔子为我国之基督,遂欲组织孔教,奔走呼号,视为今日重要问题。
自兄弟观之,宗教之原始,不外因吾人精神之作用构成。吾人精神上之作用,普通分为三种:一曰智识;二曰意志;三曰感情。最早之宗教,常兼此三作用而有之。盖以吾人当未开化时代,脑力简单,视吾人一身与世界万物,均为一种不可思议之事。生自何来?死将何往?创造之者何人?管理之者何术?凡此种种皆当时之人所提出之问题,以求解答者也。于是有宗教家勉强解答之。如基督教推本于上帝,印度旧教则归之梵天,我国神话则归之盘古。其他各种现象,亦皆以神道为惟一之理由。此知识作用之附丽于宗教者也。
且吾人生而有生存之欲望,由此欲望而发生一种利已之心。其初以为非损人不能利已,故恃强凌弱,掠夺攫取之事,所在多有。其后经验稍多,知利人之不可少,于是有宗教家提倡利他主义。此意志作用之附丽于宗教者也。
又如跳舞、唱歌,虽野蛮人亦皆乐此不疲。而对于居室、雕刻、图画等事,虽石器时代之遗迹,皆足以考见其受美之思想。此皆人情之常,而宗教家利用之以为诱人信仰之方法。于是未开化人之美术,无一不与宗教相关联。此又情感作用之附丽于宗教者也。
天演之例,由浑而画。当时精神作用至为浑沌,遂结合而为宗教。又并无他种学术与之对,故宗教在社会上遂具有特别之势力焉。
迨后社会文化日渐进步,科学发达,学者遂举古人所谓不可思议者,皆一一解释之以科学。日星之现象,地球之缘起,动植物之分布,人种之差别,皆得以理化、博物、人种、古物诸科学证明之。而宗教家所谓吾人为上帝所创造者,从生物进化论观之,吾人最初之始祖实为一种极小之动物,后始日渐进化为人耳。此知识作用离宗教而独立之证也。
宗教家对于人群之规则,以为神之所定,可以永远不变。然希腊诡辩家,因巡游各地之故,知各民族之所谓道德,往往互相抵触,已怀疑于一成不变之原则。近世学者据生理学、心理学、社会学之公例,以应用于伦理,则知具体之道德不能不随时随地而变迁。而道德之原理则可由种种不同之具体者而归纳以得之。而宗教家之演绎法,全不适用。此意志作用离宗教而独立之证也。
知识、意志两作用,既皆脱离宗教以外,于是宗教所最有密切关系者,惟有情感作用,即所谓美感。凡宗教之建筑,多择山水最胜之处,吾国人所谓天下名山僧占多,即其例也。其间恒有古木名花,传播于诗人之笔,是皆利用自然之美以感人者。其建筑也,恒有峻秀之塔,崇闳幽邃之殿堂,饰以精致之造像, 瑰丽之壁画,构成黯淡之光线,佐以微妙之音乐。
赞美者必有著名之歌词,演说者必有雄辩之素养,凡此种种皆为美术作用,故能引人入胜。苟举以上种种设施而屏弃之,恐无能为役矣。
然而美术之进化史,实亦有脱离宗教之趋势。例如吾国南北朝著名之建筑,则伽蓝耳。其周雕刻,则造像耳。图画,则佛像及地狱变相之属为多。文学之一部分,亦与佛教为缘。而唐以后诗文,遂多以风景人情世事为对象。宋元以后之图画,多写山水花鸟等自然之美。周以前之鼎彝,皆用诸祭祀。汉唐之吉金,宋元以来之名瓷,则专供把玩。野蛮时代之跳舞,专以娱神,而今则以之自娱。
欧洲中古时代留遗之建筑,其最著者率为教堂。其雕刻图画之资料,多取诸新旧约。其音乐,则附丽于赞美歌。其演剧,亦排演耶稣故事,与我国旧剧“目莲救母”相类。及文艺复兴以后,各种美术渐离宗教而尚人文。
至于今日,宏丽之建筑多为学校、剧院、博物院。而新设之教堂,有美学上价值者,几无可指数。其他美术,亦多取资于自然现象及社会状态。于是以美育论,已有与宗教分合之两派。以此两派相较,美育之附丽于宗教者,常受宗教之累,失其陶养之作用,而转以激刺感情。
盖无论何等宗教,无不有扩张已教攻击异教之条件。回教之谟罕默德,左手持可兰经,而右手持剑,不从其教者杀之。基督教与回教冲突,而有十字军之战,几及百年。基督教中又有新旧教之战,亦亘数十年之久。至佛教之圆通,非他教所能及。而学佛者苟有拘牵教义之成见,则崇拜舍利受持经忏之陋习,虽通人亦肯为之。甚至为护法起见,不惜于共和时代附和帝制。
宗教之为累,一至于此。皆激刺感情之作用为之地。鉴激刺感情之弊,而专尚陶养感情之术,则莫如舍宗教而易以纯粹之美育。
纯粹之美育,所以陶养吾人之感情,使有高尚纯洁之习惯,而使人我之见、利已损人之思念,以渐消沮者也。盖以美为普遍性,决无人我差别之见,能参入其中。食物之入我口者,不能兼果他人之腹;衣服之在我身者,不能兼供他人之温,以其非普遍性也。美则不然。
即如北京左近之西山,我游之,人亦游之;我无损于人,人亦无损于我也。隔千里兮共明月,我与人均不得而私之。中央公园之花石,农事试验场之水木,人人得而赏之。埃及之金字塔、希腊之神祠、罗马之剧场,瞻望赏叹者若干人,且历若干年,而价值如故。各国之博物院,无不公开者,即私人收藏之珍品,亦时供同志之赏览。各地方之音乐会、演剧场,均以容多数人为快。所谓独乐乐不如人乐乐,与寡乐乐不如与众乐乐,以齐宣王之惛,尚能承认之,美之为普遍性,可知矣。
且美之批评,虽间亦因人而异,然不曰是于我为美,而曰是为美,是亦以普遍性为标准之一证也。
美以普遍性之故,不复有人我之关系,遂亦不能有利害之关系。马牛,人之所利用者,而戴嵩所画之牛,韩幹所画之马,决无对之而作服乘之想者。狮虎,人之所畏也,而芦沟桥之石狮,神虎桥之石虎,决无对之而生搏噬之恐者。植物之花,所以成实也,而吾人赏花,决非作果实可食之想。善歌之鸟,恒非食品。灿烂之蛇,多含毒液。而以审美之观念对之,其价值自若。
美色,人之所好也,对希腊之裸像,决不敢作龙阳之想。对拉飞尔若鲁滨司之裸体画,决不至有周昉秘戏图之想。盖美之超绝实际也,如是。
且于普通之美以外,就特别之美而观察之,则其义益显。例如崇闳之美,有至大至刚两种。至大者如吾人在大海中,惟见天水相连,茫无涯涘。又如夜中仰数恒星,知一星为一世界,而不能得其止境,顿觉吾身之小虽微尘不足以喻,而不知何者为所有,其至刚者,如疾风震霆、覆舟倾屋、洪水横流、火山喷薄,虽拔山盖世之气力,亦无所施,而不知何者为好胜。夫所谓大也、刚也,皆对待之名也。
今既自以为无大之可言,无刚之可恃,则且忽然超出乎对待之境,而与前所谓至大至刚者肸合而为一体,其愉快遂无限量。当斯时也,又岂尚有利害得丧之见,能参入其间耶。
其他美育中,如悲剧之美,以其能破除吾人贪恋幸福之思想。小雅之怨悱,屈子之离忧,均能特别感人。《西厢记》若终于崔张团圆,则平淡无奇,惟如原本之终于草桥一梦,始足发人深省。《石头记》若如《红楼后梦》等,必使宝黛成婚,则此书可以不作。原本之所以动人者,正以宝黛之结果一死一亡,与吾人之所谓幸福全然相反也。
又如滑稽之美,以不与事实相应为条件。如人物之状态,各部分互有比例,而滑稽画中之人物,则故使一部分特别长大或特别短小。作诗则故为不谐之声调,用字则取资于同音异义者。方朔割肉以遗细君,不自责而反自夸。优旃谏漆城,不言其无益,而反谓漆城荡荡寇来不得上。皆与实际不相容,故令人失笑耳。
要之美学之中,其大别为都丽之美、崇闳之美(日本人译言优美、壮美)。而附丽于崇闳之悲剧,附丽于都丽之滑稽,皆足以破人我之见,去利害得失之计较,则其所以陶养性灵,使之日进于高尚者,固已足矣。又何取乎侈言阴骘、攻击异派之宗教,以激刺人心,而使之渐丧其纯粹之美感为耶。
1917年8月《新青年》3卷6号
蔡元培:以美育代宗教
作为20世纪我国一位伟大的教育理论家和实践家,蔡元培先生对美育的大力倡导是功高过人的。他的美育论述涵盖面极广,几乎涉及到与美育相关的任何范畴和各个层面。其中,“以美育代宗教”说是其自始至终最为强调且最具独到性的。尽管这一主张在当时引起过多方争议甚至反对,时至今日也未能在学术界形成共识,但其在当时中国社会历史的大背景下有着一定的积极意义。
蔡元培(1868—1940年)先生是前清翰林,我国近代著名的民主革命家和教育家,曾任中华民国教育总长、北京大学校长、中央研究院院长等职。蔡元培对我国近代教育贡献极大,堪称“学界泰斗、人世楷模”。他曾提出过著名的“五育并举”的教育方针,这“五育”为:军国民教育、实利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世界观教育、美感教育。其中美感教育是蔡元培先生一个非常有特色的教育思想,尤其以“以美育代宗教”的口号闻名于世。蔡元培“以美育代宗教”的思想,在其《赖斐尔》、《对于教育方针之意见》、《教育独立议》、《以美育代宗教》、《美育代宗教》等文章中都有体现,特别是1917 年他在北京神州学会的讲演词、后发表于《新青年》杂志中的《以美育代宗教说》一文,最具代表性。
蔡元培“以美育代宗教”的思想,在其《赖斐尔》、《对于教育方针之意见》、《教育独立议》、《以美育代宗教说》、《以美育代宗教》、《美育代宗教》等文章中都有体现。图为《以美育代宗教》一文手稿。
虽然蔡元培并未就此写成专著,但“以美育代宗教”的思想贯穿于蔡元培先生一生。早在新文化运动中,他就不只一次地提出“以美育代宗教”,强调美育是一种重要的世界观教育。1938年2月8日,蔡元培逝世前两年,在为萧瑜编著的《居友学说评论》一书撰写序文时,还提到:“余在20年前,发表过‘以美育代宗教’一种主张,本欲专著一书……而人事牵制,历20年之久而未成书,真是憾事。”
蔡元培认为各种宗教彼此之间都是党同伐异的,都具有“扩张己教攻击异教”的偏狭性,常常卷入现实的政治斗争、种族冲突,“以此两派相较,美育之附丽与宗教者,常受宗教之累,失其陶养之作用,而转以激刺感情。”蔡元培着力批评了当时的中国有些佛教徒不珍惜共和时代,附和帝制,热衷于经忏及偶像崇拜。
蔡元培将宗教与美育进行对比,认为宗教具有明显的局限性:“一、美育是自由的,而宗教是强制的;二、美育是进步的,而宗教是保守的;三、美育是普及的,而宗教是有界的。”因此,蔡元培提倡“以美育代宗教”,“鉴激刺感情之弊,而专尚陶养感情之术,则莫若舍宗教而易以纯粹之美育。”在蔡元培看来,以美育代宗教,使国人的感情勿受污染和刺激,使其受艺术熏陶而纯正,满足了人性发展的内在需求。
当然,蔡元培对宗教也并非全盘否定,在《以美育代宗教》、《美育代宗教》等文中,他也看到了以往各大宗教之中业已包含的“五育”因素:“宗教本旧时代教育,各种民族都有一个时代完全把教育权委托于宗教家,所以宗教中兼含着智育、德育、体育、美育的元素。说明自然现象,记啼创世次序,讲人类死后世界等等是智育。犹太教的十戒,佛教的五戒……是德育。各教中礼拜、静坐、巡游的仪式,是体育。宗教家择名胜的地方,建筑教堂,饰以雕刻、图画……有超出尘世的感想,是美育。”
在新文化运动中,“以美育代宗教”这一观点引起的争议很大,特别是招致许多教内学者的反对,陈独秀、罗家伦、周作人、周谷城、熊十力、吕澂、朱维之、赵紫宸等许多著名学者都对此发表过各自的看法。如近代著名佛学家吕澂在《时事新报》上撰文说:“艺术的极致是认明各个分离独立的我,宗教的极致是舍去一切我的执着。一是人生的正面,一是人生的反面,人生也只有这两面。”因此,吕澂先生不赞同以美育代宗教。而近代著名基督教神学家赵紫宸也认为:“我国学者不察,徒谓宗教徒借重于美艺,不知美艺实就成于宗教,因此有美育代替宗教之说。”即便我国早期唯物主义历史学家周谷城,也不赞同蔡元培先生以美育代宗教的观点,他认为:“就生活的本身看,以艺术生活代替宗教生活之主张是不对的,也是不察实际,任意主张的。”
“以美育代宗教”是我国近代美学发展的一大思潮,早在王国维先生《去毒篇》一文便说:“美术者,上流社会之宗教也。”有关“以美育代宗教”的争论,客观上是刺激了当时人们对美学、对宗教本质属性的认识,是有其历史意义的,值得我们后人深入思考。
来源:中国民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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