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信力建 发表时间 | 2013-07-15 来源 | 新快报
广东高校“多年媳妇终于熬成婆”。近日,省教育厅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扩大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促进高校加快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下称“36条意见”)落实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其中不乏亮点和惊喜,如高校新增专业可自授学位、符合条件高校可获副教授评审权、鼓励高校自行成立董事会等等,都是非常大的进步。
但让人稍嫌遗憾的是,高校自主作为一种类市场化开放模式的操作方式,正准备信马由缰焕发活力,却不得不又勒紧缰绳。这是因为,“36条意见”字里行间有许多“经批准”、“经审核”、“成立由政府等代表参加的理事会”等前提条件,把高校自主通过文字游戏再次进行行政化的捆绑,难免让人怀疑开放的诚意。另一方面,省教育部门随之出台《关于加强高校“四重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政绩思维又卷土重来,比如力争在新一轮国家重点学科评选中新增一批国家重点学科,增量进入全国前5名,争取到2015年要如何如何,力争到2018年要如何如何,并提出广东5年内要有高校进入全国前5等新目标。
对比之下,两份红头文件表面上看像是把广东教育这条鱼放生了,实际上还被收在渔网之内,可见欲去“行政化”的紧箍咒何其之难。我们不禁要问:广东高校的放权,有没有实质性的举措?正如在教育改革的大背景和大口号下,西交利物浦大学和南方科技大学等高校试图突破制度桎梏而寸步难行一样,在行政权力不全身而退的现实情况下,高校实现自主化注定是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作为中外合作办学典范之一的西交利物浦大学,因其招生条件和数量受到了约束长年无法在广东招生。而南科大不仅没有顺利成为高校自主的排头兵,反而被空降了许多行政管理人员。
改革不成功,往往是因为改得不彻底,而非改革的启动。如果改革是下定了决心,就应有壮士断腕的精神,而不是畏畏缩缩,否则既难以达到改革的目的,还会消费了民众对改革的期待。“家长式溺爱”,并不利于高校的独立与发展,更不利于高校学习应对国际化潮流的残酷竞争。相反,还可能让想成长的高校无法透气,同时也让不想成长的高校安于现状,招架不住即将到来的高校资金短缺、生源短缺的倒闭潮。
不过,“36条意见”里也明确提出,政府对高校的管理应尽快从微观管理、直接管理向宏观指导、间接管理转变。说明对于高校放权,政府还是有所规划的。其实,早在民国时期,蔡元培就曾做过这样的“教育梦”,试图推动高校去行政化、教育经费独立等。作为改革开放弄潮儿的广东省更应要有先人革新的勇气,敢于突破,这不仅需要业界的诸多努力,还要依靠行政部门隔离于教育之外的行动自觉,唯有放权才能放活,唯有竞争才能生存。